各采购(招标、出让)人、代理机构、供应商(投标企业、竞买人):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大可能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结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开展现场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必须交易的项目,暂停或延期开展现场交易活动
即日起,建设工程招投标、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其他采购、国有产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现场交易活动,原则上应当暂停或延期。已确定交易时间、非工作必须的项目,应发布暂停或延期公告,暂停期限或延期交易时间待定。此外,各代理机构还应于项目原开标时间前取得该项目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名单、竞买人报名名单,便于与各供应商(投标企业)、竞买人取得联络。具体恢复时间,将根据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另行通知。
二、必须交易的项目,应配合我中心进行交易现场管理
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展现场交易活动的,各采购(招标、出让)人、代理机构应提前告知该项目的行政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配合我中心做好交易现场管理工作。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应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三、开启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
对于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采购项目,执行《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启动全市疫情防控应急救援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聊财采【2020】2号),可不进场交易。对于各医院、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用于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采购、其他采购类项目,参照上述文件执行,可不进场交易。
四、放开专家选择权限,实行专家“回避”制度
对确需开展现场交易活动的项目,可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自行选择评审专家,无须从采购、市公共资源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年龄偏大、个人身体情况欠佳,或近14天内有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评审专家,应当劝说引导其“回避”参与开评标活动。
五、国有土地出让等项目前期手续提倡网上流转,交易过程仍通过原电子交易渠道进行。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31日